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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改版!更高性价比 2021年众托帮互助计划全面升级

时间:2020-12-25 12:07:05 来源:互联网 阅读:-

亲爱的帮友们:

很快啊,又到年底了。2020年“新冠病毒”肆虐全球,170多万人被带离世界,更多的生命还在消逝,我们痛心的同时,更学会了珍惜和感恩。

这一年,我们让世界见识到了中国人民的团结一致,这一年,我们被无数无私奉献的一线“战士”感动,这一年,我们意识到再大的困难,只要同心协力,一定能安然度过。

就像我们的帮友,用爱凝聚在一起,报团取暖,互为考虑,再大的风雨也一起扛过。转眼,5年了,5年来,我们初心不改,累计互助1403位帮友,共捐出8900多万互助金,这是多么了不起的壮举!

为使帮友们得到更经济实惠的健康保障,平台一直在优化升级,今年,我们收到诸多帮友的反馈和建议,通过倾听大家的心声,我们将从产品内容、互助范围以及规则等方面进行改进,给大家一个更高性价比的服务方案,让会员的每一分钱落在实处,帮到真正需要的人。

经过会员代表们的最新研讨和表决,计划于2021年1月1日0时起对平台现有互助计划进行优化升级。请您务必仔细阅读以下公示内容,并提出宝贵意见:

百万大病医疗互助计划(入门版)

1、取消少儿手足口病权益

由于少儿手足口病费用较低、治愈率极高,近两年来未发生互助案例,经会员建议,平台决定取消少儿手足口病权益。

会员在2021年1月1日前确诊并在2021年7月1日前申请仍然予以互助,2021年1月1日之后确诊的会员平台将不予受理。

2、特定疾病由77种升级为100种,新增的23种疾病名称如下:




3、28种重大疾病及3种特定疾病的定义升级

随着医学技术的进步,原制定的重疾定义已经不太符合现有医疗手段,参考2020年11月5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中国医师协会正式发布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平台决定将与之对应的28种重大疾病及3种特定疾病的定义进行升级,升级后的疾病定义与保险行业发布的疾病定义完全一致。详细内容请见计划章程。

升级后28种重大疾病名称如下:



升级后3种特定疾病名称如下:



4、分摊规则调整

本平台综合了近三年来百万大病医疗互助计划实际申请并获得互助金的互助会员40周岁以上人数占比为69%,互助金额占比为71%,与原有的分摊系数不匹配,现决定将均摊系数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百万大病医疗互助计划(入门版)的均摊系数及单例最高均摊金额如下表:



年度分摊上限暂时不设置具体金额,将根据上一年度的实际分摊情况以及下一年度的分摊预期,由会员代表团讨论设置决定下一年度分摊上限并公告后执行

现决定均摊系数为1的会员2021年的年度分摊上限为20元,其他系数会员的分摊上限为对应倍数的金额。

调整后的各年龄段互助会员的最高互助金额如下表所示:



5、关于互助会员既往症的特别约定

参考2020年最火爆的惠民保商业医疗保险中被保险人既往症的特别约定,将关于 “加入互助计划5年以上的会员,发生互助事件,申请互助金时,免调查加入互助计划前的医疗记录,仅调查核实加入互助计划后发生的医疗事件的真实性和合理性”我们将升级为:关于互助会员既往症的特别约定

在加入本计划前已罹患一种或多种以下六类既往症的会员可加入本计划,但因此既往症或其并发症导致在互助期间内发生的医疗费用,本计划不予互助,具体疾病如下:

(1)恶性肿瘤(含原位癌、白血病、淋巴瘤);

(2)肝肾疾病:慢性肝炎、肝硬化、肝功能不全;慢性肾炎、肾病综合症、多囊肾、肾功能不全;

(3)心脑血管及糖脂代谢疾病类:缺血性心脏病(含冠心病、心肌梗死)、心绞痛、肺源性心脏病、心脏瓣膜病、心房/心室扑动或颤动、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肌病、先天性心脏病、慢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三级及以上)、脑血管疾病(脑梗死、脑出血),高血压病(III期),糖尿病且伴有并发症、珠网膜下腔出血、帕金森病;

(4)肺部疾病类:慢性阻塞性肺病、慢性呼吸衰竭;

(5)其他类疾病:系统性红斑狼仓;瘫痪;感染艾滋病毒或患艾滋病;再生性红斑狼疮;瘫痪;感染艾滋病毒或患艾滋病;再生性障碍贫血;溃疡性结肠炎;

(6)本计划中211种疾病中除上述5类以外的其他疾病。

以上六类既往症的会员也可加入本计划。

会员加入本计划5年(含)内,首次确诊除在加入前已罹患的既往症以外的其他疾病,本计划不予互助;

会员加入本计划5年后,首次确诊除在加入前已罹患的既往症以外的其他疾病,本计划按照以下最高互助金额及互助比例进行给付:

A.最高互助金金额:加入第6年为正常会员对应年龄最高互助金额的30%,且每增加1年,给付的互助金比例增加5%,即:第7年为35%,第8年为40%,最高不超过100%。

B.互助金给付比例

加入第6年的互助金给付比例为30%,且每增加1年,互助金给付比例增加5%,即:第7年为35%,第8年为40%,最高不超过100%。

多次申请互助金的会员若跨年度申请,则仍按照互助事件发生时的比例进行给付。

例如:张先生加入之前患高血压3级,加入五年内未罹患互助计划范围内疾病,第七年38周岁时患肺癌,实际花费为40万,社保报销20万。

则张先生可拿到互助金:

张先生最高互助金金额为:50万×35%=17.5万

张先生实际可拿到互助金为:(40万-20万)×35%=7万元

那么张先生互助金剩余额度为:17.5-7=10.5万元

张先生在本次互助后五年之内仍然可以35%的比例申请互助金,直到满五年或互助额度用完。

6、关于未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特别约定

未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会员就诊按60%的比例给付百万大病医疗互助计划(入门版)互助金。

所属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各省及所辖各地市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居民)参保人所属的,包括但不限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困难救助保险等政府举办的保险。

百万大病医疗互助计划(标准版)

(1)百万大病医疗互助计划(标准版)与入门版同步升级至211种

(2)28种重大疾病及3种特定疾病的定义与入门版同步升级,升级后的疾病定义与保险行业的疾病定义完全一致

(3)重大疾病住院津贴权益的重大疾病定义与第二次恶性肿瘤的定义与入门版同步升级

(4)211种疾病的最高互助金、第二次恶性肿瘤的最高互助金与入门版同步升级

(5)关于互助会员既往症的特别约定与入门版同步升级

(6)关于未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特别约定与入门版同步升级

全家宝抗癌互助计划

1、恶性肿瘤定义升级为恶性肿瘤-重度

全家宝抗癌互助计划中关于恶性肿瘤的定义升级为恶性肿瘤-重度,

与百万大病医疗互助计划一致。

2、取消低度恶性肿瘤权益

随着医疗水平的进步,由于低度恶性肿瘤费用较低、治愈率极高,百万大病医疗互助计划更新后疾病种类为211种,已覆盖低度恶性肿瘤权益且最高互助金额为10万元,若有需求且符合相关健康要求的会员建议加入百万大病医疗互助计划。

3、关于互助会员既往症的特别约定

参考2020年最火爆的惠民保商业医疗保险中被保险人既往症的特别约定,将关于 “加入互助计划5年以上的会员,发生互助事件,申请互助金时,免调查加入互助计划前的医疗记录,仅调查核实加入互助计划后发生的医疗事件的真实性和合理性”我们将升级为:关于互助会员既往症的特别约定

在加入本计划前已患有或曾患有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淋巴瘤)或已存在此类疾病的明显症状,因此既往症或其并发症导致在互助期间内发生的医疗费用,本计划不予互助。

在加入本计划前已罹患一种或多种以下五类既往症的会员可加入本计划,具体疾病如下:

(1)肝肾疾病:慢性肝炎、肝硬化、肝功能不全;慢性肾炎、肾病综合症、多囊肾、肾功能不全;

(2)心脑血管及糖脂代谢疾病类:缺血性心脏病(含冠心病、心肌梗死)、心绞痛、肺源性心脏病、心脏瓣膜病、心房/心室扑动或颤动、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肌病、先天性心脏病、慢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三级及以上)、脑血管疾病(脑梗死、脑出血),高血压病(III期),糖尿病且伴有并发症、珠网膜下腔出血、帕金森病;

(3)肺部疾病类:慢性阻塞性肺病、慢性呼吸衰竭;

(4)其他类疾病:系统性红斑狼仓;瘫痪;感染艾滋病毒或患艾滋病;再生性红斑狼疮;瘫痪;感染艾滋病毒或患艾滋病;再生性障碍贫血;溃疡性结肠炎;

(5)211种疾病中除上述4类及恶性肿瘤-重度和恶性肿瘤-轻度以外的其他疾病。

会员加入本计划5年(含)内,首次确诊恶性肿瘤-重度,本计划不予互助;

会员加入本计划5年后,首次确诊恶性肿瘤-重度,本计划按照以下最高互助金额及互助比例进行给付:

①最高互助金金额:

加入第6年为正常会员对应年龄最高互助金额的30%,且每增加1年,给付的互助金比例增加5%,即:第7年为35%,第8年为40%,最高不超过100%。

② 互助金给付比例

加入第6年开始为最高互助金给付比例的100%。

4、分摊规则及最高互助金金额调整

均摊系数及单次最高均摊金额、年度分摊上限及最高互助金金额的调整与百万大病医疗互助计划同步调整。

不同年龄段均摊系数及单例最高均摊金额如下表:



年度分摊上限暂时不设置具体金额,将根据上一年度的实际分摊情况以及下一年度的分摊预期,由会员代表团讨论设置决定下一年度分摊上限并公告后执行。

现决定均摊系数为1的会员2021年的年度分摊上限为20元,其他系数会员的分摊上限为对应倍数的金额。调整后的各年龄段互助会员的最高互助金额如下表所示:



爱家宝终身互助计划

1、增加猝死互助金权益

会员资格存续期间,互助会员猝死,本计划项下的其他互助会员会为其发起互助。

猝死定义

猝死指表面健康的人因潜在疾病、机能障碍或者其他原因在出现症状后24小时内发生的非暴力性突然死亡。猝死的认定以医院的诊断和公安部门的鉴定为准。但会员由于下列疾病或因下列任一情形所导致的猝死,不在本计划互助范围之内:

.任何获取移植器官或者捐献器官的行为;

.化学污染;

.计划生效日前会员已罹患的、已接受治疗、诊断、会诊或服用处方药物的疾病,或在计划生效日前经主治医生诊断或被医生推荐接受医药治疗或医疗意见的疾病。

2021年1月1日前加入的会员,因猝死导致的身故互助金和臻爱津贴权益的独立观察期为30天。

2、身故互助金最高互助金调整

疾病身故、法定传染病身故、意外身故、猝死的身故互助金最高互助金额加入第一年为5000元,之后每年增加5000元,最高为40,000元;本计划的身故互助金以及邀请增额、累计分摊三者之和给付最高不超过4万元。

本互助权益自会员加入之日起计算。

2021年1月1日前发生的互助事件按照原计划章程规则执行。

如会员在2020年4月1日加入本计划:

2021年1月1日-2021年3月31日发生的互助事件,本项互助权益的最高互助金额为5000元。

2021年4月1日-2022年3月31日发生的互助事件,本项互助权益的最高互助金额为10,000 元,以此类推。

3、关于身故互助金特别约定

对于不完全符合四类互助金给付条件的,但是不在章程中“5.3下列情形不予互助”内,疾病身故、法定传染病身故、意外身故、猝死的身故互助金、臻爱津贴互助金按照对应最高互助金的50%给付。

4、分摊规则调整

年度分摊上限暂时不设置具体金额,将根据上一年度的实际分摊情况以及下一年度的分摊预期,由会员代表团讨论设置决定下一年度分摊上限并公告。

现决定2021年的会员分摊上限为20元。

综合意外互助计划

综合意外互助计划猝死权益调整到爱家宝终身互助计划中。

升级为百万综合意外互助计划(入门版)和百万综合意外互助计划(标准版)。百万综合意外互助计划余额入门版与标准版共用。

百万综合意外互助计划(入门版)权益升级到最高30万,百万综合意外互助计划(标准版)权益升级到最高211万。

本次计划升级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百万综合意外互助计划(入门版)

1、观察期为30天

观察期,又称免责期,是为了防止参与计划的人明知道将发生风险事故,而马上加入以获得利益的行为。

(1)意外身故、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意外伤残的互助权益的观察期为30个自然日。

(2)会员在30天(含)观察期内无需按照本计划规则对当前计划内其他会员进行捐助。

(3)会员在30天观察期后需按照本计划规则对当前计划内其他会员进行捐助。

2021年1月1日前加入的会员,公共交通意外工具身故权益的独立观察期为30天。

2、猝死权益调整到爱家宝终身互助计划中

由于猝死权益不属于意外范畴,故此权益调整到爱家宝终身互助计划中。

在2021年1月1日前发生猝死的会员并在2021年7月1日前申请的,仍然按照综合意外互助计划章程的规则,在入门版予以互助;

2021年1月1日之后发生猝死的会员,本计划不予互助。

建议加入爱家宝终身互助计划,在享受猝死互助权益的同时还可以享受其他的互助权益。

3、意外伤残互助金、意外身故互助金

(1) 本计划的意外伤残互助金以会员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年龄所对应意外身故最高互助金乘以对应比例为准,累计最高10万元。

(2) 意外身故互助金只给付一次,以会员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年龄所对应意外身故最高互助金为准,最高10万元。

意外身故中公共交通意外身故除外。

4、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互助金的最高互助金额最高为20万元

航空意外身故 、客运火车意外身故 、客运轨道交通意外身故、客运轮船意外身故 、客运汽车意外身故互助权益最高互助金额为20万元。

5、邀请新会员加入计划增加互助金额度

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已经成功加入百万综合意外互助计划(入门版)的会员,将互助计划分享给他人,每邀请成功1人加入百万综合意外互助计划(入门版),本人百万综合意外互助计划(入门版)的意外伤残和意外身故互助金最高额度增加1000元,累计增加最高10万元。

6、年度分摊上限

入门版年度分摊上限暂时不设置具体金额,将根据上一年度的实际分摊情况以及下一年度的分摊预期,由会员代表团讨论设置决定下一年度分摊上限并公告。

现决定2021年会员分摊上限为20元。

(二)百万综合意外互助计划(标准版)

1、观察期为90天

观察期,又称免责期,是为了防止参与计划的人明知道将发生风险事故,而马上加入以获得利益的行为。

(1)意外伤残、意外身故、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意外医疗、意外住院津贴的互助权益的观察期为90个自然日。

(2)会员在90天(含)观察期内无需按照本计划规则对当前计划内其他会员进行捐助。

(3)会员在90天观察期后需按照本计划规则对当前计划内其他会员进行捐助。2021年1月1日前加入综合意外互助计划的会员,自动升级为百万综合意外互助计划标准版,标准版观察期为30天;

2021年1月1日后加入的会员,百万综合意外互助计划标准版观察期为90天。

2、互助费用

2021年1月1日后加入的会员,标准版会员费为每人每年12元,或每人每月1元;

2021年1月1日前加入的综合意外互助计划的会员,免费自动升级为百万综合意外互助计划标准版,免6个月会员费,从2021年7月1日起,每月1元会员费。

3、意外身故、意外伤残最高互助金额为30万元

标准版第一年最高互助金额为1万元,以后每年增加1万元,累计最多互助金额为20万元,入门版和标准版互助权益合计最高互助金额为30万元。

会员加入标准版互助计划的一个完整年度为一个互助年度。

本互助权益自会员加入之日起计算。

例如会员在2021年7月1日加入百万综合意外互助计划(标准版),入门版与标准版合计最高互助金额为11万元。则到2022年7月1日,会员的入门版与标准版合计最高互助金额增长到12万元,以此类推。

3、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互助金

互助会员在有效期内,以乘客身份乘坐合法从事客运的营运交通工具的过程中,如: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地铁、轮船、汽车等,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的,互助会员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互助金,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互助金只一次,互助会员的该项权益终止。

(1)航空意外身故:是指互助会员以乘客身份乘坐合法运营的航空班机,并遵守乘运人关于安全乘坐的规定,自持有效机票到达机场通过安全检查时起至互助会员抵达目的地走出航空班机的舱门的期间内所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事件单独且直接的原因导致互助会员身故的。本互助权益第一年为4万,互助权益每个互助年度增加4万元,累计最多增加至80万元,入门版和标准版本项互助权益合计最高互助金额为100万元;

(2)客运火车意外身故:是指互助会员以乘客身份乘坐合法运营的客运火车(包括火车、高铁),并遵守乘运人关于安全乘坐的规定,自持有效车票检票进站进入火车车厢时起至互助会员到达车票载明的终点走出火车车厢的期间内所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事件单独且直接的原因导致互助会员身故的。本互助权益第一年为1万,每个互助年度增加1万,累计最多增加至20万元,入门版和标准版本项互助权益合计最高互助金额为40万元;

(3)客运轨道交通意外身故:是指互助会员以乘客身份乘坐合法运营的轨道交通(包括地铁、轻轨、城市铁路、磁悬浮列车),并遵守乘运人关于安全乘坐的规定,自持有效车票检票进站进入轨道交通工具车厢时起至互助会员到达车票载明的终点走出轨道交通工具车厢的期间内所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事件单独且直接的原因导致互助会员身故的。本互助权益第一年为1万,每个互助年度增加1万,累计最多增加至20万元,入门版和标准版本项互助权益合计最高互助金额为40万元;



(4)客运轮船意外身故:是指互助会员以乘客身份乘坐合法运营的轮船(指客船、旅客渡船、游船、气垫船、水翼船等),并遵守乘运人关于安全乘坐的规定,自持有效船票检票进入码头踏上轮船甲板时起至互助会员到达船票载明的终点离开甲板的期间内所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事件单独且直接的原因导致互助会员身故的。本互助权益第一年为1万,每个互助年度增加1万,累计最多增加至20万元,入门版和标准版本项互助权益合计最高互助金额为40万元;

(5)客运汽车意外身故:是指互助会员以乘客身份乘坐合法商业运营的客运汽车(指具有固定行驶路线、固定行驶时间表,有营运执照合法营运的汽车,包括公共汽车、公共电车、长途客车、有轨电车、出租车、平台网约车),自进入汽车车厢时起至互助会员抵达目的地走出汽车车厢的期间所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事件单独且直接的原因导致互助会员身故的。本互助权益第一年为1万,每个互助年度增加1万,累计最多增加至20万元,入门版和标准版本项互助权益合计最高互助金额为40万元。


若上述所列的各种公共交通工具用于非公共交通工具的目的和用途,均不符合本附加条款中“公共交通工具”的定义。同时,政府、企业及私人的包机、包车亦不在公共交通工具定义之内。

在会员资格存续期间,互助会员在旅行期间,以乘客(不包括本人作为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员、操作人员或机组成员)身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如互助会员已获得意外伤残互助金,在申请意外身故互助金时,众托帮平台按照最高互助金额扣减累计已给付意外伤残互助金的比例之和的剩余比例给付。

5、意外医疗互助金

(1)会员资格存续期间,互助会员因在中国境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且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含180天)因该意外伤害导致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普通部治疗的,就互助会员在医院治疗期间实际支出的必要且合理的医疗费用,在扣除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后,本计划项下的其他互助会员为其发起互助。对于180日以后发生的费用无论与意外事故是否有关将不再计入本次意外事故的意外医疗互助范围内。

(2)每一互助年度内(自生效日起,至次年对应日为一年度),同一会员不论一次或多次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合理医疗费用的,均按上述约定分别给付意外医疗互助金,但年度累计互助金额以本章程规定的意外医疗的最高互助金额为限。对于一次意外事故只发起一次互助。

(3)每次意外事件的免赔额为5000元。

(4)会员成功加入本计划的首年享有意外医疗互助金的最高互助金额为5万元,会员资格持续期间,每经过一个互助年度,最高互助金额增加5万元,累计最高互助金额为100万元。若会员因同一次意外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跨两个互助年度,该次意外事故的最高互助金额仍按照互助事件发生时计算。多个年度不同意外事件累计申请最高为100万。

(5)意外医疗互助金比例

每次意外医疗互助金扣除5000元免赔额后的前5万(含)给付比例为100%,超过5万以上的部分给付比例为80%。

例:发生意外医疗范围内费用为6.5万元,意外医疗5000元免赔额,5万元(含)以下100%给付;

5万元以上部分80%给付。会员可申请:(6.5-0.5-5)×80%=0.8(万元)

合计为:5+0.8=5.8(万元)

本项互助权益应扣除在百万大病医疗互助计划中已申请的互助金。

若会员因同一次意外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跨两个互助年度,该次意外事故的最高互助金额仍按照发生事故时互助年度最高互助金额计算。

6、意外住院津贴互助金权益

(1)会员资格存续期间,互助会员因在中国境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且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含180天)因该意外伤害导致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普通部治疗的,我们按互助会员每次在中国境内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的的实际合理住院天数给付意外住院津贴互助金,即:

互助会员每次合理住院获得的意外住院津贴互助金=实际合理住院天数×津贴日额,当前津贴日额标准为100元/天,5天(含)不予互助,5天以上的按照实际住院天数予以互助,最高为100天。本计划项下的其他互助会员为其发起互助。

(2)各年龄段最高互助金额及最高天数如下表所示:



7、过渡期特别约定

(1)观察期:2021年1月1日前加入的综合意外互助计划的会员,自动升级为百万综合意外互助计划标准版,百万综合意外互助计划入门版无需重新计算观察期,标准版独立观察期为30天;相应的互助权益应按按照会员加入起计算;

(2)互助费用:2021年1月1日前加入的会员免6个月会员费,从2021年7月1日起,每月1元会员费;

(3)老计划权益:2021年1月1日前加入的会员,在2021年1月1日前发生的猝死并需在2021年7月1日之前提出互助申请的,按照原有计划规则执行,互助金在入门版中分摊;

在2021年2月1日前发生的意外事件,并需在2021年8月1日之前提出互助申请的,意外身故、意外伤残、意外医疗三项权益按照原有计划规则执行,互助金在入门版中分摊 ;

(4)新计划权益:2021年1月1日前加入的会员,入门版中的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标准版中的意外身故、意外残疾、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意外医疗、意外住院津贴六项权益30天后生效,互助金在标准版中分摊;

(5)新会员:2021年1月1日后加入的会员,按照对应规则执行。

住院应急金

1、住院应急金的年费为12元

由于增加了人工智能极速垫付的权益,极大的提高了会员申请应急金的速度。

会员自购买本服务次日起的一个完整自然年度,服务费用为:12元/人/年

2、增加极速垫付的权益

(1)会员在互助权益和住院应急金服务有效期间,经医院的专科医生初步诊断首次罹患互助范围内的211种疾病,在医院就医或住院治疗需要紧急援助时,申请应急金5万元(含)以下的会员,向平台提出极速垫付的权益的申请。平台在审核通过后,经合作机构进行垫付审核并协助会员开通指定银行二类银行账户作为支付医疗费专用账户,服务时效3-5个工作日。

a.若会员在申请百万大病医疗互助金后,调查结果为予以互助的,平台在给付百万大病医疗互助金时扣除已经提前给付会员二类银行账户的部分,将剩余部分互助金给付至个人。

b.若会员在申请百万大病医疗互助金后,调查结果为不予互助的,会员须限期全额归还已经提前给付至医院的部分互助金。

(2) 医院要求:申请住院应急金服务的会员就诊医院必须为中国大陆地区三级甲等公立医院普通部,医院需支持二类账户的二维码快捷支付。

3、观察期

(1) 自购买服务次日起90天(含)为独立观察期,观察期内提出申请无效。

(2) 会员申请本项服务时,需已经度过百万大病医疗互助计划180天的观察期。

(3) 次年服务到期后30天(含)内续费购买的,无需重新计算观察期。

2021年1月1日前加入住院应急金的会员,自动升级增加极速垫付的权益,极速垫付的权益独立观察期为30天;

2021年1月1日后加入的会员,住院应急金观察期为90天。

抗癌直付金

1、抗癌直付金的年费为12元

由于增加了人工智能极速垫付的权益,极大的提高了会员申请直付金的速度。

会员自购买本服务次日起的一个完整自然年度,服务费用为:12元/人/年

2、增加极速垫付的权益

(1)会员在互助权益和抗癌直付金服务有效期间,经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首次罹患互助范围内的恶性肿瘤,在医院就医或住院治疗需要紧急援助时,申请直付金5万元(含)以下的会员,可以向平台提出申请。平台在审核通过后,经合作机构进行垫付审核并协助客户开通指定银行二类银行账户作为支付医疗费专用账户,服务时效3-5个工作日。

a.若会员在申请全家宝抗癌互助计划互助金后,调查结果为予以互助的,平台在给付全家宝抗癌互助计划互助金时扣除已经提前给付至会员二类银行账户的部分,将剩余部分互助金给付至个人。

b.若会员在申请全家宝抗癌互助计划互助金后,调查结果为不予互助的,会员须限期全额归还已经提前给付会员二类银行账户的部分。

(2) 医院要求:申请住院应急金服务的会员就诊医院必须为中国大陆地区三级甲等公立医院普通部,医院需支持二类账户的二维码快捷支付。

3、观察期

(1) 自购买本服务次日起90天(含)为独立观察期,观察期内提出申请无效。

(2) 会员申请本项服务时,需已经度过全家宝抗癌互助计划的观察期。

(3) 次年服务到期后30天(含)内续费购买的,无需重新计算观察期。

2021年1月1日前加入抗癌直付金的会员,自动升级增加极速垫付的权益,极速垫付的权益独立观察期为30天;

2021年1月1日后加入的会员,抗癌直付金观察期为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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